笔者10月28日获悉,邓州市电业局党委在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积极推行“条款式”考核法,使党员干部不敢懈怠、不敢贪婪、不敢专权,收到了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该局党委结合实际,在干部廉洁自律考核中,不断创新考核方法,完善考核流程,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内容。从党员干部有无工作日期间违反“禁酒令”规定的行为;有无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行为;有无违反规定收受管辖范围内管理对象的礼金、礼品的行为;有无利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行为;有无存在克扣截留职工工资奖金的行为;有无给不上班人员按正常出勤做工资的行为;有无参与赌博活动的行为;有无从事有悖于社会公德活动的行为等八个方面,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专门组织职工进行民主评议。对评议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的,以及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党员干部,该局党委直接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干部,并严格按照《邓州市电业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进行责任追究。(王亚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