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为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队伍安全管理水平,邓州市电业局党员服务队按照新版《安全生产法》修改前后对照表,对相关条例进行了学习。
据了解,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通过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让全局员共牢固树立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遵法守规,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夯实该局安全生产基石,为保证人生、电网、设备安全奠定了良好基础。(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