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万里 通讯员贾义生 屈 华)“房租到期转行,小商品亏本大甩卖,儿童玩具、小生活用品一元一件。”这样的宣传为一些小店招来了不少人气。近日,南召县工商局查处一起利用广告虚假宣传销售商品的行为。
日前,南召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位于该县人民路南段的某商店生意红火。经询问,原来是“一元一件”的小商品促销活动吸引了广大消费者的眼球。出于职业的敏感,执法人员随顾客一起进入店内查看,发现该店经营的商品虽然价格非常低廉,但商品却存在着明显瑕疵,而且多数是“三无”产品,不少商品仅使用一次或新使用不久就已损坏。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对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对此,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一分价钱一分货!”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看清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价格相对过于低廉的商品更要多长个心眼,千万不要被“便宜”蒙住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