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郝建东 徐琛)南召县针对“三亮”工作中的走过场现象,特别是“假承诺”、“空承诺”情况,要求各单位实施“三禁止、四结合”,做到真正亮承诺、兑承诺。
“三禁止”一禁为应付检查拿承诺作秀;二禁假承诺,把承诺当作“口号”;三禁承诺高大全,脱离实际。“四结合”:一是把“亮承诺”与评议党员相结合,根据承诺时限、办事效率、承诺兑现情况来评议党员;二是把“亮承诺”与绩效考评相结合,把“亮诺”、“兑诺”纳入绩效考评,进一步细化、量化承诺;三是把“亮承诺”与党员干部选拔使用相结合;四是把“亮承诺”与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针对分管工作、岗位职责、服务对象的不同,让班子成员、一般党员干部、无职党员做出不同的承诺,并公开征求群众意见,修改完善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