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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南阳发放创业贷款18229万元 带动6810人就业

A-A+2017年4月19日08:00南阳日报评论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曹蕊 通讯员 闫博 张敬周

  龙腾南阳讯 4月1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一季度我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318笔,共计18229万元,扶持自主创业2335人,带动就业人数达6810人。

  据了解,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凡在我市自主创业的,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各类人员,都可以向市、县、区人社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贷款总额度为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

  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国家级贫困县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展期和逾期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对贷款申请人的银行征信要求,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商业银行贷款记录包括创业担保贷款。温馨提醒:在贷款办理过程中,担保中心和经办银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举报电话:63169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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