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1日起实施,使保护“母亲河”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意识。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条例》,要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条例》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意识,主动参与白河水系环境保护工作。要对破坏白河水系水环境的反面典型进行及时曝光、打击,增强全体居民对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忧患意识,形成人人重视、积极参与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加强领导,严格落实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各级政府要实行统一领导,建立水系保护生态补偿机制、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综合协调机制;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要构筑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单位负责、群众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体系,确保《条例》的实施。
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要明确具体法律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对损害白河水系水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感,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监督检查,使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来源:南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