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河南|新闻|视频|城市|旅游|汽车|财经

|邮箱|注册

新浪河南

南阳> 教育>正文

聚焦2014年高考:持临时身份证能否进考场? (4)

A-A+2014年6月4日08:26中国教育报评论

  【链接】

  《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部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由公安部制定发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部分条例如下: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式样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证件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尺寸,彩虹印刷,正面印有证件名称和长城图案背面登载公民本人黑白照片和身份项目。

  第五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第六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保存|打印|关闭

查看评论 0评论

感谢您发表评论,您发表的评论将在管理员审核后发布

发 表 |注册 |退出同步到我的微博

新浪简介 | 新浪河南简介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客户投诉 | 诚聘英才 | 网站律师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网河南人民广播电台

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