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扈书峰 高波)8月6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出台,各学校学区范围已经划定。
招生原则:继续执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凡200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和2015年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的应届生,均应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建立电子学籍,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无法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内注册学籍。
小学招生:各公办小学按照招生计划和划定的生源范围,依据学生的家庭长期住址及户籍所在地进行招生。中心城区户口年满六周岁的儿童,由其家长持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及学校要求的其他证件,于8月9日~10日到家庭长期居住地的所属小学报名。
初中招生:中心城区公办初中招生的对象是2015年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的应届生。依据小学一年级入学时登记的家庭长期住址及户籍所在地,按行政隶属关系由教育主管部门划定学区并分配到相应初中。2009年8月31日以后新入住初中学区的,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分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各区教体局统一安排到各区管辖的初中入学;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的“双非生”(非中心城区户口学生、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初中就读。积极推行九年一贯制学校(含民办)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校初中部办法。
民办学校招生:中心城区民办中小学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学生直接到校报名,按学生报名、缴费先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原则上以中心城区以内的学生为主。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置工作由各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规范的租房合同;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随迁子女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等材料。持有以上证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需向流入地的区教体局提出入学申请,经区教体局审核确认后,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各区管辖的公办学校就读。卧龙区教体局咨询电话:63131537-806;宛城区教体局咨询电话:63231915;高新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2378891。
查看评论 1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