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徐晴 特约记者 王丙双 张同华)近日,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加强局直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局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作出要求。
《通知》要求,教师不得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及寒暑假在本人住房、租借房屋或学生家里等场所进行托管、有偿辅导;不得以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的名义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并收取钱物;不得利用学校设施设备为本校学生或其他学生提供有偿辅导活动并收取钱物。如发现违规教师,将没收其所有违规所得,停发半年绩效工资,一年内不得评先表优、晋级,并给予警告处理;发现两例以上(含两例)者,将没收其所有违规所得,停发一年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评先表优、晋级,并视具体情节分别给予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南都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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