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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两级法院为农民工讨薪撑腰

A-A+2014年2月24日09:52南阳日报评论

  日前,持续两个多月的全市法院第五次“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落下帷幕,整个活动共审结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584件,涉及农民工1897人,涉案金额6452.735万元。

  本次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开辟案件受理绿色通道,适度放宽立案条件,推行节假日立案、电话立案或上门立案,开通立案热线,并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就地执行,实现了“让农民工有地方维权、打得起官司、要得回工资”的活动目的。

  郑重承诺

   ——让农民工有处维权

  在这次“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在媒体承诺:“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应不分节假日,争取做到快速立案、快速移交、快速执行,并适度减免诉讼费。”贵州省遵义市农民工刘福明就是这项承诺的受益者之一。

  2013年6月中旬,刘福明等14人跟随工头刘某来到位于西峡县寨根乡的三淅高速公路第十二标段杨家庄大桥工地施工。当年11月底,刘某撤出该项目,但工人工资迟迟未兑现。14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少则7000多元,多则2.5万余元,总金额20余万元。为了讨要自己的工资,刘福明领着13名农民工先后找到工程项目部、劳务公司及当地劳动主管部门,都没有结果。

  在本次“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中,刘福明等人将相关责任人诉至法庭。法官随后主持召开农民工座谈会,要求劳务公司、工头刘某及项目部负责人员参加,让他们感受农民工的艰难与辛酸。终于,劳务公司同意按照协议约定价格对已完工工程进行结算。案件调解后第二天,14位农民工领到了工资。

  敢出重拳

  ——让“老赖”插翅难逃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被执行人必须到相应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将依法采取媒体曝光、罚款、拘留等措施,或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伊始,市中级法院首先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启动仪式,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市、县主要新闻媒体公开此次集中讨薪活动的处罚力度和活动目的。两个月的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还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使许多执行人自觉履行还款义务。

  此次活动中,还有一些“老赖”因拒绝履行判决被判处缓刑。在淅川县法院办理的一起拒执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并逃至河北沧州,淅川县法院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通过上网追逃将王某押解回南阳,在押解途中王某的家属履行了还款义务,但是已经构成犯罪的他依然受到了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的处罚。

  联合执法

  ——让执行更有效率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不仅涉及农民工数量多、影响范围大,在法院审理时还存在雇主、工头故意隐瞒账户和财产、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等诸多困难,多部门合力更有利于彻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丁建民说。

  在此次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加强与公安、检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访、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积极配合,同时发动周围群众提供线索,有力地保障了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有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苗头的案件,及时沟通联系;对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建议降低资质、限制承接新项目、纳入信用评价等,协调各方力量,强化对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记者 吕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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