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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检察院为秀美山川构筑生态屏障

A-A+2014年10月13日08:26南阳日报评论

  本报讯(特约记者汪宇堂 通讯员于书峰)“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如今,该县检察院围绕这一目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环境建设的职能作用,积极作为,持续发力,与环保局等单位合力为“秀美菊乡”构筑生态屏障。据最新资料显示:2014年,该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1月至7月超过201天;城区饮用水源达标率100%;湍河出境水水质达到规划标准。  搭建“两法衔接”平台,治理“肠梗阻”。自去年以来,内乡县检察院以“两法衔接”为抓手,及时制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工作机制。依托互联网,建立了内乡县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对以罚代管、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执行不力等行为实施动态监控和有效遏制。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及时向检察机关移交,并同步公示,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协作机制。一年来,该院先后向环保、水利等部门发出督促履职建议37件,督促关停非法采矿、采砂、排污点50多个,追缴罚款百余万元,收集犯罪线索20余件,侦查职务犯罪10件20余人。

  聚焦热点区域,为汇水区加装“净水器”。该县山乍山曲、桃溪、瓦亭三个乡镇位于丹江口水库汇水区,为确保“一库清水北送”,该院主动作为,会同该县南水北调汇水区水污染防治指挥部,监督环保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关闭畜禽养殖企业17家;对120多家小型石材加工企业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停业整顿,对符合要求的41家企业及时完善了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手续;督促桃溪等三个汇水区乡镇上马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十二五”重点环保项目,确保汇入丹江的出境水质安全达标。

  服务生态建设,清除环境“毒瘤”。为切实落实《服务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该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进行了重点关注,重拳出击、严查环境违法行为。赵店乡有一个存在多年的利用废旧塑料制造塑料颗粒的加工小区,废气和污水排放严重超标,过去虽然也多次进行整治,但往往死灰复燃。该县检察机关监督县环保部门与乡镇联合出动大型铲车对这些小作坊来个“连窝端”,一举割除这一存在多年的“毒瘤”。早期该县招商引资项目某钢厂虽然高污染低产能,但因其“特殊贡献”而持续违法生产,为此,县检察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强行关闭该企业。今年7月,检察、环保、国土等部门成立四个执法监督检查小组,对非法采矿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共立案19宗,移送法院3宗,规范了石材业发展秩序,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采访中,该县检察院检察长黄玉林说:“下一步我们将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整合监督力量,建立民行、预防、反渎之间的通报协作制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政行为。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机制体制问题,及时提出高质量的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提高认识、查漏补缺、有效作为。通过不懈努力,把内乡建设成为天蓝、水碧、生态良好的秀美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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