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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女子交友不慎 坑了自己连累亲戚

A-A+2014年10月15日08:53南阳 晚报评论

  “姨妈”来短信 7万元打水漂

  □本报记者 王 勇 通讯员 王 彬 代 凤

  王红(化名)怎么也没有想到朋友李菊(化名)会冒充她的身份,骗走她亲戚7万元,事后她说自己是“交友不慎”。昨天,记者从桐柏县法院获悉,现在“熟人”诈骗案件呈增长趋势,所以朋友间的经济来往一定要谨慎。

  2012年在一次饭局上,王红认识了李菊,两人相谈甚欢,之后王红便把李菊当成了挚友,经常联系,也越来越相信她。

  2013年3月的一天,王红与李菊在一起吃饭时,手机没电了便向其借来手机使用,想着李菊也不是外人,王红打电话时也没有避讳她。李菊听到王红在电话中说,“到时可能需要你转账”,“多花些钱活动活动”等,便心中一动。王红挂了电话后,李菊便“关切”地问出什么事了。出于对李菊的信任,王红便一五一十地说清了事情的原委,原来,王红的外甥魏斌(化名)至今无业,最近她所在的单位有一个职位空缺,魏斌想找王红帮忙疏通关系。

  了解事情的原委后,李菊便借口有事先离开了。10分钟后魏斌收到了刚通过电话的手机号码发来的短信。“这件事一定不要让你姨父知道,最近你不要主动联系我,有什么事我会用这个号码跟你联系。”看着短信中说话的口气,魏斌一眼就认出是刚给他打过电话的“姨妈”发来的,便和“姨妈”用短信聊了起来。

  “我联系的差不多了,现在需要4万元疏通一下,你把钱打到这个账号上。”第二天,魏斌又收到了“姨妈”发来的短信。见“姨妈”事情办得如此顺利,激动不已的魏斌,连忙往“姨妈”发来的账号上汇去4万元钱。又过了两天,魏斌又接到“姨妈”发来的短信,说还需要3万元钱。魏斌见事情马上要办成,不及多想便又向“姨妈”汇去3万元钱。

  可是随后魏斌就再也没有收到“姨妈”的消息。一个月后,实在等不下去的魏斌找到王红,与姨妈一对质,魏斌当场傻了眼,原来一直与他联系的根本就不是姨妈王红,而是她的朋友李菊。

  魏斌立马去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迅速侦破了此案。桐柏县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判决被告人李菊有期徒刑5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

  负责审理该案的桐柏县法院段奇法官说,近年来利用“熟人”、“朋友”之间的信任进行诈骗的事情比较多。行骗者正是利用人们对交往了一段时间后的人比较容易产生信任的心理,“放长线钓大鱼”,其实这不过是行骗者骗取信任的一种手段,其根本目的还是在于骗取财物。段奇法官建议,朋友之间再好的关系,在涉及财产时也要谨慎小心,要亲自见面或打电话核实身份,问清楚来龙去脉,不要给骗子鱼目混珠的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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