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社旗县一名平时品行良好的退伍军人,却因为酒后难以自控,竟临时起意实施抢劫。10月22日上午,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在牛王庙社区开庭,对马某抢劫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当天晚上我喝了不少酒,心里比较狂躁,看见一个女孩打着电话往小道内走,就动了念头想把她的手机抢走”,面对法官的询问,马某主动说出了案发时的想法。
据了解,今年27岁的被告人马某退伍后在县城做生意。6月3日中午11时许,马某酒后在南阳市张衡路西边一小道内,趁步行打电话的女孩王某不备,拽住王某的头发,将其手机抢走,王某反抗想夺回手机,被马某一把推倒在地摔倒致伤。
“我酒后犯了错,伤害了那名女孩,请代我向她道歉,实在对不起!”庭审过程中,马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只是在最后陈述阶段一再请法官帮忙转达歉意。
由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庭经审理后认为马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且对受害人已进行赔偿,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合议庭综合本案情况经评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开庭前,马某被从囚车上押下来的那一刻,在一旁等待多时的妻女扑上前去抱着他痛哭流涕。记者注意到,已是三个孩子父亲的马某,面对至亲至爱的家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一个人在部队受教育这么多年,复员后却因为喝醉酒失去控制犯了罪,真是不值啊!”庭审现场,牛王庙社区附近不少居民纷纷赶来旁听,当听到马某的判决结果后,村民李某唏嘘不已。
“今天来到社区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就是为了教育大家要遵纪守法,尤其是喝酒后更要控制好自己的言行,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同时也告诫广大进城务工人员,要靠勤劳致富,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财富!”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范成然对旁听群众进行了法制教育。(生俊东 白丞博 薛超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