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为人民就是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弘扬社会正能量,全市法院干警都要向这几位同志学习。”日前,南阳中院庞景玉院长在对南召县法院六名干警工作过程中,遇到交通事故积极救助受伤群众事迹的批示中这样写道。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通过加强法院队伍及文化建设,引导全市法院干警主动坚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涌现出了一大批扶危助困、见义勇为、热心为民的好法官,他们有的在群众危难时刻及时施以援手,有的面对违法行为主动上前,有的在灾害面前勇于担当,树立了南阳法官的良好社会形象。
扶危助困勇于出手
6月23日晚,南召县法院南河店法庭庭长武永涛和干警郭杰、李丰果在路过该县南河店镇铁河桥南头时,见到一位老人骑着电动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老人仰面躺在地上,被电动车压着双腿,耳朵出血,武永涛立即救助伤员并拨打110、120急救电话,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在120急救车到来后,帮忙把伤者抬上救护车,随后又向出警交警说明现场情况。
几乎同一时间,在南召县城人民路与古城路交叉口,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上俩大人俩小孩被撞倒在地,孩子受惊大哭不止。南召县法院干警潘福林、吴丰成、方擎宇在执勤时看到后,积极拨打急救电话,帮助受伤群众,维持现场秩序,一直等到救护车和交警部门赶到并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才离开现场。
事件发生后,南召县法院6名法官扶危助困的做法受到围观群众的一致称赞,庞景玉院长也作出批示号召全市法院干警向他们学习。
遇到好人好事发生后,南阳中院主动根据事件情况,及时给予典型一定级别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号召全市法院干警向他们学习,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干警在群众遇到危难时,积极作为、敢于作为、勇于作为、善于作为。像南召县法院6名法官在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危害时及时出手相助的事例,在南阳两级法院还有很多,比如淅川县法院盛湾法庭原庭长王磊,南召县法院皇路店法庭庭长张豪、马市坪法庭庭长常洮等等,据不完全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干警仅路遇交通事故主动帮助处理的就多达7起,树立了南阳法官“扶危助困,勇于相助”的良好形象。
守护正义敢于担当
2013年6月18日上午,唐河县法院法官汤凯在送达法律文书途中看到两名公安民警正在追赶一年轻男子,凭借职业敏感,汤凯跳下还没停稳的汽车,奔着这名年轻人追去。该男子逃至附近一家联通营业厅二楼机房后,见无路可跑,便打开阳台窗户往外跳。紧急关头,汤凯一个箭步冲了过去,在男子跳楼的瞬间伸手抓住他的胳膊,担心男子体力不支坠楼,汤凯又飞脚踹开阳台侧窗将男子安全救下并控制,等待公安民警赶到处理。事后,经了解改名男子为公安机关追铺的犯罪嫌疑人。
2010年2月3日晚,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干警马俊顶在执行案件返回途中,遇到一交通事故逃逸车辆,看到附近群众已经对伤员提供帮助,马俊顶立即闪着警灯追赶肇事车辆,一路追击40余公里,才将肇事车辆逼停。走投无路的司机打开车门逃跑,马俊顶当场拨打了110。第二天凌晨,迫于压力的肇事车司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马俊顶事迹出现后,南阳中院为其荣记个人三等功,卧龙区法院给予其1万元的现金奖励。两级法院在开展向其学习的同时,积极联系媒体报道马俊顶的先进事迹。经过宣传报道,马俊顶入选“中国好人榜”,并被评为“南阳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和市、区两级道德模范。马俊顶的事迹也先后得到了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和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常康的批示肯定。接受奖励当天马俊顶又当场把奖金捐入困难当事人救助基金。
“对于典型的英雄事迹,我们不能仅满足于‘墙内开花墙内香’,也要善于运用新闻媒体的力量,积极宣传好典型的事迹、典型的做法,要通过大力宣传提升典型事迹的社会影响力,弘扬社会正能量,引导全社会向典型学习,做到‘墙内开花墙外香’,营造积极健康的社会风尚。”采访中,庞景玉院长这样评价对典型事迹宣传的意义。
见义勇为善于作为
2014年5月3日下午,社旗县法院审监庭庭长李连升在县城赵河河堤钓鱼。突然一阵连续且急促的儿童呼救声从河里传来,李连升顺着呼救声发现距自己50米左右的河面上有2名儿童在河水中奋力挣扎。
爱好钓鱼的李连升知道,此处水深达6米,往年曾有多名孩子在此洗澡戏耍而遭遇不幸,来不及多想的他拿起鱼竿往2名儿童落水水域急速跑去。到达现场后,李连升急中生智把长4米的鱼竿伸向了正在水中挣扎的孩子,沉稳地将两个孩子拉倒岸边,使两个孩子顺利脱离危险。
2012年4月29日中午,淅川县龙城街道红旗社区居民张冬莲家突发火情。家住张家不远的淅川县法院干警韩天洲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韩天洲在仔细观察了火势和地形后,果断用农具打断电源,拿起一条毛巾沾湿后把嘴堵上,只身顶着灸烤和生命危险爬进了燃烧的房间,分离可燃物。出来后,又组织群众积极灭火,避免了张冬莲家遭受更大的损失。
2012年4月2日中午,在南阳市区中州路散步的中院政治部干警付博,发现两辆轿车中间有一沓用黑色的皮筋捆扎的钱,面额全是100元。付博和妻子不仅没有所值所动,而是马上报警并保护现场,防止有人冒领,后在民警的帮助下,找到了失主傅治军,并当场在民警的监督下归还失主。
南阳中院在鼓励干警见义即为、见义勇为,“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同时,通过邀请专家指导、学习讨论、实践总结等形式,让广大干警树立“即为不盲为”、“勇为不乱为”的意识,在遇到紧急事件中,不能因自己的混乱贻误时机,更不能因自己的盲从使群众遭受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