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郝晓霞 通讯员 代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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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王某、赵某以愿意低价兑换祖上留下的美元和古董为由,多次合伙骗取他人钱财。日前,桐柏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精心布局的骗财案件。张某、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4万元;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
◆骗子又施老伎俩 美元兑换人民币
张某、王某、赵某自称家里有祖上留下的美元和古董,愿意与人交换,并通过他人介绍分别联系上了汪某、钱某。双方经过协商,汪某愿意以23万元人民币兑换50万美元,钱某愿意以66万元人民币兑换50万美元。张某等人事先将美元捆成捆,即面值100元的美元每100张一捆,但这其中早被张某等人动了手脚,只有头尾和中间个别是100美元,其余全是面值1元的美元,因为钱币尺寸一样大,因此不细心很难发现。
交易成功后,由他们之前安排好的司机孙某接应其离开,骗来的钱除去购买美元及吃住成本,剩余由张某、王某、赵某均分,孙某也从中分得2万元。两笔“大买卖”成功后,张某、王某仍然没有就此收手,随后又以相同的理由联合魏某等人,骗取梁某5.4万元。
◆天上不会掉馅饼 切莫贪占小便宜
桐柏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张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遂依法分别判决张某、王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孙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分别判处魏某等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后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依法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市民,不等价的交换本身就很具有吸引力,如果再被骗子们冠以因家中急用钱低价处理贵重物品等噱头,那么这样的交易将更具有迷惑性。但只要时刻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占小便宜,那么就算骗子设计出再精细的骗局,也不会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