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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法院:执行“黑名单”威力大 老赖还款忙

2017年06月08日 09:30 新浪河南  评论(人参与

  6月7日是高考第一天。8时刚上班,一名被执行人气喘吁吁地来到内乡法院执行局,见到执行法官,就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法官,我立刻还钱,您赶紧将我从黑名单上撤下来吧!”内乡法院6月2日在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第三期公告,王某榜上有名。他之所以这么急,是因为其儿子今年参加高考,他上了“黑名单”,将影响儿子被高校录取,才匆忙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并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与申请人李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当即履行。

  法院卷宗显示,王某因投资生意,向好友李某借款20万元。借款时答应半年后还清借款,出于朋友情谊,李某慷慨借款。还款期限已过一年,王某分文没还,甚至以外出做生意为由不见了踪影。眼看诉讼时效将至,李某无奈将王某诉至法院。内乡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还款本金20万,迟延履行,将加倍支付滞纳金。

  一审判决书送达后,王某明知官司上诉必败诉,却以上诉为由迟延还款时间。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法律文书送达,王某却玩起了“失踪”。为此,内乡法院将王某纳入第三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根据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院、教育部等44部委文件有关规定,王某今年参加高考的儿子,在高校录取时将受到限制,为不影响儿子被高校录取,王某才“现身”法院,乖乖履行了法律义务。(杜明 王静 屈熙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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