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单位荣膺“全国文明单位”4村镇荣膺“全国文明村镇”
本报讯 (记者石张楠)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举行,我市喜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同时,南阳师范学院等4单位荣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宛城区瓦店镇等4村镇荣膺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去年以来,我市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迅速行动,对照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要求,拉高标杆,研究制订创建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细化各级各单位创建工作任务、标准和责任要求,坚持“四级联创”,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创建活动,凝心聚力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一批问题得到解决,受到广大居民好评。
南阳师范学院、南阳理工学院、市统计局、市人民检察院4个单位荣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宛城区瓦店镇、西峡县太平镇、西峡县双龙镇化山村、内乡县赤眉镇鱼贯口村荣膺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