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白河国家湿地公园已经国家林业局(林湿发2012341号)批准成立。按照国家批准的湿地公园范围,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2°24′55″—112°40′50″,北纬33°04′29″—33°24′54″(详见附图:河南南阳白河国家湿地公园边界范围图)。该国家湿地公园跨南召县、方城县、卧龙区、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鸭河工区,包括鸭河口水库及下游的白河至S8311南阳北绕城高速段及周边区域,规划总面积17276.2公顷。
为加强对上述湿地公园范围的管理,更好地发挥白河湿地的生态功能,2013年9月2日,南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南阳市白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今后,凡在河南南阳白河国家湿地公园划定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河南南阳白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3—2020)》要求,并经南阳市白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在划定的区域内,不得从事开(围)垦湿地、采砂石、取土、放牧、烧荒、商品性技术、采集树种、猎捕鸟类和捡拾鸟卵等破坏湿地资源的活动。
各级各部门及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湿地管理部门共同做好白河湿地管理工作,保护好湿地生态资源。凡违反有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