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河南|新闻|视频|城市|旅游|汽车|财经

|邮箱|注册

新浪河南

新浪河南> 南阳> 要闻>正文

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二)

A-A+2016年9月23日11:22新浪河南·南阳评论

  原标题: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部分大气污染排放物不达标机动车公告牌证作废的公告

  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经排查,目前全市共有1088台机动车(见附件)大气污染排放物达不到国家标准,且上述车辆长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无上路行驶轨迹、无补领牌证业务记录和交通违法记录,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此类车辆信息予以公告。公告期满(20个工作日)仍不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的,由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予以办理公告牌证作废。

特此公告

2016年9月22日

11
22
33
44
55
66
77
88
99
1010
1111
1212
1313
1414
1515
1616
1717
1818
1919
2020
2121
2222
2323
2424
2525
2626
2727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 | 新浪河南简介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客户投诉 | 诚聘英才 | 网站律师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网河南人民广播电台

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