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理管理条例》、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场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2013】51号)、《南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实行属地化管理意见》(宛城管委【2015】15号)等文件精神,经宛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南阳市宛城区中心城区实施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场位特许经营。2016年8月3日,宛城区城市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宛城区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局是宛城区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宛城区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特许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临时停车管理过程中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南阳优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河南浦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为宛城区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特许经营企业。中标特许经营企业负责中心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建设、服务收费和日常维护。
三、宛城区中心城区现有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临时停车场位均属违法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各经营单位应自行拆除道闸系统、收费值班亭、隔离桩等经营设施。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并收费经营。否则,宛城区城市管理局将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五、咨询电话:0377-60196907
特此公告
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局
2016年9月28日
来源:南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