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洪塔)为防治大气环境污染,切实改善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近日,记者从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获悉,从10月1日起,在市中心城区范围(高速环线以内)实施大气排放管理“十禁止”。具体内容包括:禁止露天焚烧
和露天烧烤;禁止散煤经营、加工、使用;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不封闭、不冲洗、不安装定位系统的渣土车上路;禁止非法加油站和无油气回收设施加油站运行;禁止无油烟治理设施的餐饮运营;禁止建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和废旧品露天堆放;禁止夜间(晚上8:00至凌晨6:00)各类工地施工和渣土车营运,确需施工的报市大气办批准;禁止露天喷漆、喷涂;禁止搅拌站、料场、石材加工运营。
来源:南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