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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存在安全生产问题单位的通报

A-A+2016年11月18日07:46南阳日报评论

  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开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部署,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安排和要求,现将我市存在安全生产问题单位通报如下:

  1.南阳华翊石业有限公司(内乡县辖区)。存在问题: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不规范。

  2.河南龙鑫金属纤维有限公司(内乡县辖区)。存在问题:落实安全监管意见不坚决,整改安全隐患不到位。

  3.方城县公路局。存在问题:安全监管不到位。

  4.方城县券桥乡华隆镁盐公司。存在问题:安全监管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

  5.社旗县太和镇盛世春晨服装超市。存在问题:消防设备配备不足,安全管理混乱。

  6.社旗县长江路新天亚量贩。存在问题:消防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火灾隐患。

  7.南阳金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鸭河工区辖区)。存在问题:电梯超期未检。

  8.福鑫禄养老院(高新区辖区)。存在问题: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防器材过期。

  以上单位要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安全标准,加大力度,尽快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

  有关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措施,对以上单位加强监管,限期整改问题,并于每周五12点前将整改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安委会。(来源:南阳日报)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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