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年底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气攻坚办【2016】101号)要求,燃煤发电机组除保民生的外,所有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一律停产。现将我市未实现超低排放的地方燃煤发电机组公示如下:
1.桐柏明星化工有限公司燃煤发电机组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停产。
2.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2号3号机组停机,1号机组因承担为我省和周边省份国五乙醇汽油配套任务以及为中心城区供应民用沼气,同意不停产改造。
3.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号、2号、3号机组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因为周围居民和学校供暖供电,同意不停产改造。
以上企业全面接受公众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61388057
2016年12月11日(来源:南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