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曾庆芳)用药安全无小事,监管责任大如天。12月22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全市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今年4月以来,我市集中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通过企业自查自纠、监管部门集中检查等形式,着力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挂靠”、“走票”及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净化药品流通市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截至目前,592家企业被下达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督促企业自查自纠
目前,全市药品流通环节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共有1.4万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24家、药品零售企业1925家、各级医疗机构1.2万家。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市食药监局在积极引导药品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危机意识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自身经营行为,认真对照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走票”、从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等8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逐条开展自查,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形成自查和整改报告。
报告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报告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整改情况作出承诺。食药监部门全面加强督促指导,切实推动各药品经营企业问题整改到位。
据统计,全市24家药品批发企业和1801家药品零售企业已完成自查自纠,124家未履行自查自纠责任的药品零售企业被列入检查组必查的重点整治对象。
统筹力量严格执法
市食药监局积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不断优化执法资源,努力构建“市局统一指挥、属地分级负责、交叉执法检查”的工作机制,确保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一方面,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属地检查,另一方面组成15个飞行检查组,对全市142家重点企业开展异地交叉检查。通过检查,共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33起,其中:责令改正73起,当场立案54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起,收回GSP证书4起。
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对符合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形的,按照管辖权限及时依法依规撤销或吊销;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至目前,全市共对592家企业下达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21起,依法注销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63家,依法撤销或收回药品经营企业GSP证书13家,立案查处252起,罚没款74.1万元,移送司法机关9起。
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经过8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全市药品流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得到严厉打击,药品经营守法意识不断增强,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药品流通经营秩序不断规范。
下一步,我市将督促各药品经营企业切实履行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把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通过约谈告诫、设立黑红榜等形式,进一步督促企业诚信自律、规范管理。同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保持专项治理高压态势,强化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以及药品异常购销流向筛查,严格计算机系统、温湿度自动监测、冷链药品管理和经营票据管理,促进药品经营企业硬件标准化、软件规范化,做到药品来源去向渠道清晰、质量可控。
对企业自查和各级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确保100%整改到位,杜绝死角和盲区。对专项整治发现或移交的各种问题线索,依法依程序从严从重处理,震慑不法行为,提升综合社会效果。针对问题较多的药品零售企业,启动药品零售环节集中执法检查,进一步夯实全市药品经营质量安全基础。(南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