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清明、“五一”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市纪委将成立督导组进行监督检查。
市纪委要求,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各级党员干部要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廉洁过节。节日期间,严禁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或旅游活动;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参与高消费休闲娱乐活动;严禁借追思会、茶话会、联谊会等名义用公款宴请、赠送礼品;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会馆和隐蔽场所;严禁以汇报工作等名义相互走访、送礼。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整合监督力量,组成专项检查组,针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潜入地下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进行持续监督检查;要紧盯隐形变异“四风”新动向、新表现进行重点检查,形成高压态势;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受理、核实、处置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持续释放查纠“四风”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治“节日腐败”。
各级党委和纪委对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紧盯不放、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对节日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各项纪律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市纪委将组成督导组赴各地督促、指导检查工作,对安排部署不到位、专项检查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不处理的单位进行严肃追责。(本报记者)(来源:南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