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5-2017年版)要求,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职业守则、团体章程等,南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教育、体育、文艺、新闻界代表和热心市民代表多次召开座谈会,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南阳市市民文明公约(1996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更加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体现南阳城市精神风貌、凝聚社会共识的新《南阳市市民文明公约》,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单位要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城市广场、游园、公共文化体育活动服务场馆、景区景点、窗口部位等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新《南阳市市民文明公约》,并组织开展市民文明公约学习宣传实践活动,倡导全市广大市民发扬主人翁精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践行《南阳市市民文明公约》,争做文明市民,共建文明城市,为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贡献自己的力量!
南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5月9日
南阳市市民文明公约
热爱祖国 建设南阳
爱护环境 美化家园
遵德守礼 敬老爱幼
团结友善 邻里和睦
移风易俗 勤俭节约
拥军优属 志愿服务
尊师重教 崇尚科学
诚信守法 敬业创新
来源:南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