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石张楠 实习生李雪婷)从7月1日起,地税系统将全面停用百元版通用定额发票。今后,如果有商家再出具百元通用定额发票,消费者可拒收。
市地税局6月17日已全面停止发售这种百元版通用定额发票。工作人员提醒,根据省地税局的通知,纳税人领用的百元版通用定额发票可使用至6月30日,到期未使用的应于7月10日前到当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纳税人如果发票用量比较大,可申请使用网络机打发票以满足实际经营需求。
已经取得百元版通用定额发票的居民,在7月1日后仍可按照单位相关财务报销制度正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