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南阳观察记者李铮)“从2015年1月起,村党支部书记月工作报酬定为1100元,村委会主任为880元,其他村干部为770元。”10月9日,记者从南阳“强基工程”实施意见中获悉,南阳市村官们涨“薪酬”了。
据悉,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采取结构制,即“基本工作报酬+绩效奖励”,基本工作报酬约占70%,绩效奖励占30%。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报酬按照上年度全市农村劳动力平均水平为基数确定,全市统一每3年调整一次。基本工作报酬由乡镇(街道)财政部门直接打入村干部个人账户,绩效奖励部分由县区、乡镇(街道)负责制定考评办法,绩效挂钩。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中列支,绩效部分从提取的绩效奖励资金中列支。
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中绩效奖励部分的评定,着重看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表现,突出对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一村一品”经济、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用、集体经济发展、村风民风、项目建设、文化建设等工作的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