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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电台联合多个部门 帮助广大消费者维权

A-A+2015年3月27日08:31南都晨报评论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市纪念大会”暨维权活动中,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消协等行政执法部门对消费者投诉的各个行业的问题进行执法维权,目前,部分问题已经得到落实。

  代收货款后,物流公司失踪

  城区郭先生反映,他在城区经营着小针织品批发的生意,前段时间,社旗县一名客户向其订购了一批袜子,说好要物流公司代收货款,然而,等到郭先生去物流公司拿钱的时候,该物流公司却已经人去楼空。郭先生说自己做这种生意,让货运部代收货款是很普遍的现象,但是没想到这次却遇到这种不诚信的商家导致自己损失惨重。

  南阳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张扬就郭先生反映的问题联系了市消协秘书长荆东风,他说:“前几年每年都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三里桥市场里有一二百家物流公司,大部分物流公司都是诚信经营的,但是,还有一少部分简单办个营业执照,租一间房子,买个电脑雇个人,就做起了业务,帮卖家代收货款,收到几十万之后店主就携款而逃,这就是犯法,属于经济类诈骗,已经不再是诚信经营的问题,如果情况属实该物流公司负责人就涉嫌诈骗,需要事主及时报警。”

  同时,荆东风建议,如果商家需要物流公司代收货款,最好找一些正规的物流公司,不能贪图便宜选择小公司,以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首饰以旧换新,珠宝店不同意

  市民于女士投诉说,2003年,她拿着旧首饰在梅溪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的金福正珠宝店置换了一条黄金项链和一对耳环,近日,在佩戴的过程中,项链断裂了,于女士便拿着购物凭证找到了珠宝店要求置换新的,没想到却遭到店家拒绝。

  南阳人民广播电台见习记者夏倩对于女士反映的情况进行了了解,金福正珠宝店高级销售顾问吴洋解释说,于女士当年置换的金首饰是足金的,而现在市场上的首饰都是千足金,店里并不是不调换,而是置换要收取一定的差价,如果于女士同意,该店愿意为其置换。

  记者从市黄金饰品行业协会了解到,黄金回收后,将送回厂家再次加工,但这笔费用,要由消费者来承担。新旧首饰在进行置换时,珠宝店收取的损耗费和加工费以及差价,也是一种行业惯例。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于女士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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