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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政府认定386家合作社为市级示范社

A-A+2015年7月8日08:07南阳日报评论

  本报讯 (记者胡楚强)市政府日前印发通知,认定卧龙区天越莲藕种植专业合作社、南召县四季苗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86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市级示范社。

  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总数超过1万家。根据《南阳市关于调整认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的通知》,按照严格条件、把握标准、择优推荐、综合评定的原则和自愿申报、乡镇推荐、县区把关、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实地查验、初审汇总、合作社联席会议审核的程序,3月24日~5月19日,市农业局组织人员对12个县区合作社逐一进行实地查验和初审汇总。

  通知指出,被认定为市级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扩大规模促进农民增收提升示范效应带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对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给予重点扶持原则上优先推荐申报和安排承担国家、省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有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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