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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小区物业违规收费到底谁来处罚

A-A+2015年9月10日08:35南阳 晚报评论

  连日来,本报对小区物业收费的连续报道引起城区居民的普遍关注,本报民生南阳热线也接到不少市民投诉,举报小区物业公司违规收费,他们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重视起来,重拳查处违规收费的物业公司。

  神龙花园两个收据有蹊跷

  家住城区光武路神龙花园小区的张女士说,她居住的小区违规收取水电费。她向记者出示两张物业公司开出的收据,一张是“物业费用收据”,上面第二条写着,电梯、二次加压泵运行电费及其它公共用水电公摊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28元。自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日,共收取367元。另一张收据是“南阳市神龙花园收费凭证”,上面有两项收费项目,一项单价为0.69元,另一项单价为3.05元。

  张女士告诉记者,小区一度电是0.69元,一吨水是3.05元,均高于规定标准,而他们的水电公摊费用已经另交了。

  祥和乐园电梯费重复收费

  昨日,记者在市物价办价格举报中心见到另一典型投诉。祥和乐园的业主投诉称,小区物业在6月8日以前收取水费为每吨3元,电费为每度0.79元。6月8日后按照城镇居民水电费标准收取,每户公摊水电费30元。此外,小区按照每月每平方米0.2元向业主收取电梯使用费。

  对此,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每户公摊水电费的30元是否有依据,是否公示。另一个就是每月每平方米0.2元的电梯使用费是否合理。因为按照规定,电梯运行产生的电费应包含在公摊水电费中,维保费用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

  若遇物业乱收费,就拨12358

  据价格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目前很多服务类项目价格放开,该中心能够受理的关于物业收费方面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水电费用上面,业主如果价格权益受到侵害,均可拨打12358或到价格举报中心进行举报。中心将认真对待每一起举报案件,做到有举报必查处,查处必回复。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那么,到底该如何处罚呢?记者查阅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根据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或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或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或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均属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可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读者朋友,如果你或你身边的朋友遇到小区乱收费,或者你对规范小区物业收费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请通过本报“民生南阳”微信平台或本报民生热线电话联系我们,让我们一起推动南阳小区物业收费走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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