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社会福利院在市体育场举办“人人可慈善,社会充满爱”儿童福利工作推介活动。
活动现场, 工作人员耐心讲解儿童福利工作的相关内容,并发放宣传手册,向大众推介三项招募工作:类家庭合作企业招募、家庭寄养爱心妈妈招募和暖阳志愿服务队志愿者招募。通过此次活动共有7个家庭明确表示家庭寄养合作意向,现场招募志愿者80余名。同时,市社会福利院希望更多爱心企业和人士加入,为孤残儿童服务。有意愿者可拨打市社会福利院办公室电话60551658咨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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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养孤残儿童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2014年12月1日实施的新《家庭寄养管理办法》规定如下:有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寄养儿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处于中等水平以上;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寄养儿童抚育、成长的疾病;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关系和睦,与邻里关系融洽;主要照料人的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社会工作、医疗康复、心理健康、文化教育等专业知识的家庭和自愿无偿奉献爱心的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每个寄养家庭寄养儿童的人数不得超过二人,且该家庭无未满六周岁的儿童。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段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