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兴隆镇吕楼村,历史悠久。相传1000年前,村中一姓吕的读书人,在朝中当了个侍郎,侍郎家中盖有村中独一无二的楼房,从此该村便起名叫“吕楼”。
吕侍郎家中一妻一子,儿子长到12岁时,在村西边不远的唐河中洗澡时,因河水猛涨被淹死了。于是,吕侍郎便写状子向老天爷状告龙王爷草菅人命,请老天爷主持公道。
他不停地写,几年时间便写了几箱子状子,妻子嫌放屋里碍事,一怒之下,趁晚上把状子烧掉了。
老天爷后来派天兵天将把村西边不远的唐河向西南挪动了一里多。在梦中老天爷对吕侍郎说:“你儿子死了不能复活,这是天条,我现在就送给你个‘哑巴儿子’补冤屈。”
吕侍郎清晨起床后,到村西一看,唐河向西南挪动了一里多。吕侍郎这才恍然大悟:所谓“哑巴儿子”就是土地,虽不会说话,但靠人们辛苦劳作,能养活更多的人。
一直到现在,全村300户农民千余名男女老少,祖祖辈辈起早贪黑耕地,一直过着殷实的生活。
1969年,该村成为唐河太和区吕楼公社社址,于1975年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后,公社迁到现在的包起岗村北。1981年经省政府批准,吕楼公社改为兴隆镇公社,即现在的兴隆镇机关所在地。
(社旗 张清林 张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