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宜迪 通讯员 赵向阳)记者从南阳车务段获悉,8月25日起,凡被人民法院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及被执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等5类人员,均不能通过各渠道购买列车软卧、动车一等以上席别的车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已于2015年7月22日正式执行),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席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铁路部门决定从8月25日起,上述5类人员均不能通过各渠道购买上述席别车票。
铁路部门表示,客票系统的程序升级工作已经完成。凡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在购买上述席别车票时,系统将自动提示限制其购买该席别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