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娟 通讯员 李军)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10月27日至11月27日分别对中牟县、二七区、新郑市进行了常规巡察。近日,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三个巡察组分别向三个县(市、区)反馈了巡察情况。
巡察期间,市委三个巡察组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情况,扎实开展工作,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中牟县反馈的主要问题:中牟县委和县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基层纪委执纪监督存在偏轻偏软现象;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低职高配现象;行政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突出;个别单位存在违规发放补贴、招待费超支等问题;村组干部腐败问题多发。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二七区反馈的主要问题:二七区委和区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仍待解决,个别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存在把关不严的情况;有的单位“四风”问题比较突出,违规发放津贴补助,接待费超支,公款旅游屡禁不止。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新郑市反馈的主要问题:新郑市委和市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选人用人程序把关不严,干部管理不够规范;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单位存在公款购买土特产、购物卡,招待费超支等问题;对村组干部监督不力,“小官贪腐”问题突出。
巡察期间,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中牟县委、二七区委、新郑市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适时安排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