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勇)《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春节临近,记者行走在省会郑州市主城区的街道,没有发现一处烟花爆竹零售点。

  2月5日,记者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预防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6年春节期间,除郑州外,我省新乡市、三门峡市均在主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其他市地也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作出了限放要求。

  “以往春节期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导致停在附近的部分车辆防盗器不停鸣叫,不仅扰民,而且让汽车的电瓶亏电直至彻底没电。”郑州信誉汽车修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哲说。记者在郑州市街头采访了部分市民,大多数市民对禁放表示理解,认为此举可以杜绝因燃放爆竹引发的多种安全事故,平平安安最重要,有助于让广大市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