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通报8起违反八项规定及“四风”典型问题
近期,三门峡市纪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四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赵铁亮公车私用问题
2015年2月5日,赵铁亮在协助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完成执行任务后,违规驾驶单位公车到幼儿园接其孙子放学。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给予赵铁亮党内警告处分。
卢氏县职业中专党总支书记雷红星违规购置公车及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2012年4月,卢氏县职业中专未办理公务用车审批手续,违规购买超标准公务用车,并将车辆入户在私人名下,后又未经评估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将车辆折价顶账给他人。2011年春季和秋季,没有将收取学生的书费和住宿费共计19.2227万元上交县财政,坐收坐支,直接用于归还学校对外欠账。卢氏县纪委给予雷红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经济开发区地税局主任科员王念管公车私用问题
2015年4月5日下午,王念管违规驾驶单位公车办私事。市经济开发区监察局给予王念管行政警告处分。
陕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辛奋翔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辛奋翔先后5次收受林翔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法人赵某某、赛菲尔酒店经理薛某某等5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370元。2014年12月,辛奋翔将陕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费股的经费以电话费和奖金的名义,分发给自己和3名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每人1000元。陕县纪委给予辛奋翔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湖滨区交口乡水利站站长郑铁勤违规操办其孙子满月宴问题
2015年8月11日,郑铁勤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及见面告知的方式通知交口乡政府机关和各村部分工作人员参加其孙子满月宴,并违规收取礼金。湖滨区交口乡党委给予郑铁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渑池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广告股股长孟显周违规操办其外孙满月宴问题
2016年1月7日,孟显周打电话邀请50余名亲朋好友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其外孙满月宴,并违规收取礼金。渑池县监察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孟显周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义马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王周公车私用问题
2015年6月21日、22日,王周违规驾驶单位公车办私事。义马市纪委给予王周党内警告处分。
灵宝市阳店镇敬老院院长翟可勤失职问题
2009年2月至2014年6月,阳店镇敬老院采取院民死亡不及时上报的办法,骗领12人财政供养金8.3597万元;2014年元月至2015年3月,敬老院领取院民18人财政供养金6.64万元,实际发放2.49万元,套取财政供养金4.15万元,以上两项合计12.5097万元,用于院内开支。灵宝市纪委给予翟可勤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