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先生 ▲毕先生
▲傅女士 ▲傅女士

    傅女士未婚先孕诞下了前男友的儿子乐乐(化名)。为了避免周围人的流言蜚语,傅女士和老乡毕先生结了婚。婚后,傅女士发现毕先生向她隐瞒了婚史,便提出离婚。此后,毕先生将乐乐抱走,并抚养乐乐长达12年。2013年2月,乐乐意外缢死,傅女士遂将毕先生告上法庭索赔。

  一审法院认为毕先生未尽到监护义务,并判决其承担40%的责任,赔偿35万余元。毕先生上诉后,市三中院于昨日二审开庭并当庭改判,因毕先生对继子视如己出,法院减轻了毕先生应负的责任,判决其赔偿傅女士10万余元。

  □案情

  男孩意外缢死墙头生母起诉继父索赔

  2013年2月22日,12岁的乐乐刚刚结束寒假。这天下午,他跟往常一样在自家院旁的一处过道内,拽着一根钉在墙上的塑料绳,撑着墙往房檐上攀爬,练习“飞檐走壁”。因他喜爱武术,继父毕先生为他在学校报了武术兴趣班。当时,继母在叮嘱了乐乐一句“别摔着”后,便出门买菜,但当她买完菜回来时,乐乐已死在了房檐下,脖子上还缠着蓝色的塑料绳。

  最终经过警方认定,乐乐属于意外缢死,并排除刑事嫌疑。

  2013年4月,乐乐的生母傅女士,接到警方的电话得知乐乐的死讯。她于2014年9月,起诉向毕先生索赔5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毕先生虽非孩子法定抚养人,但却是实际抚养人。毕先生事发前知道孩子缢死的地方有绳子,但仍放任危险存在,最终导致孩子死亡,其未尽到监护义务,应当承担40%的过错责任。因此,法院判决毕先生赔偿傅女士35万余元。

  □判决

  继父对子视如己出法院减轻赔偿责任

  毕先生上诉后,市三中院于昨日开庭审理此案。乐乐生母傅女士与继父毕先生分别来到了法庭,此时的两个人均早已再组家庭。

  一到法庭,傅女士便哭了出来,她的现任丈夫一个劲地安慰,并拿出纸巾给傅女士擦拭眼泪。整个庭审中,傅女士一直在被上诉人席上埋头抽泣。作为上诉人,乐乐的继父毕先生也一直情绪低沉。乐乐的继母同样低着头沉默不语,并不时拿出纸巾擦拭眼角的泪水。

  法院审理后,当庭做出了改判。法院指出,孩子虽非毕先生亲生,但其抚养照顾孩子多年,再婚后将孩子接至北京上学、为其报了武术班,结合公安机关的调查笔录,可以看出毕先生与孩子情同父子、感情颇深,乐乐的死亡对毕先生亦是沉重的打击。此外,法院还指出,虽然毕先生及乐乐继母未尽到提醒并排除危险之义务,但二人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