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吴彦飞)19岁的少女,本应在父母跟前享受天伦之乐,或者正在学校闻香秉读,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信阳市商城县的一女孩却选择了一条不归路,用坠楼的方式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一个不圆满的句号。7月28日零时许,商城县上石桥高中一名高二女学生刘某从该校教学楼跳楼身亡。
30日上午,死者刘某的亲属向映象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今年19岁的刘某是商城县上石桥高中高二学生。由于刘某成绩一般,不能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暑期“圆梦班”补习班。于是,刘某报名参加了由上石桥高中教师岳某所办的补习班,收费标准为800元/生,补习期为一个月。
7月24日,岳某的补习班被查封。25日下午,刘某又接到岳某让重返补习班的通知,称又可以补课了。27日深夜,零时许,刘某从上石桥高中所办“圆梦班”的教学楼跳楼身亡。
据刘某亲属告诉映象网记者,刘某是一位开朗活波、懂事乖巧、善良单纯的孩子,其父亲患尿毒症6年余,上有年过80的爷爷奶奶与其父母一起生活,家庭经济来源主要靠母亲在外打工,经济条件异常拮据其家庭长期靠亲戚接济勉强维持生计。刘某的亲属认为,她是因为学校办补习班对其造成了歧视,一时想不开才跳楼的。
关于此事,映象网记者在30日下午采访了上石桥高中校长丁继章。他的回复是, 28日6时15分,有起早散步的教师发现该生躺在教学楼前,并报警。后该县刑侦人员到校勘验、调查。经调查,该生在学校放暑假后参加了社会补习班,住校外出租房,该生于7月27日在房东家吃了晚饭后进入校园,并在出租房里留下写给妈妈的遗书,在跳楼之前还利用手机发送微信表达出厌世轻生的念头。学校监控查出,该生于21时6分进入前教学楼,并于28日零时5分从五楼走廊跳下。
事发后,学校安排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极力做好家长安抚工作和善后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