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不能以学术概念区别对待

  李钊认为,捐献者的精神和情操都是一样的,即使是单纯捐献眼角膜者,也应被纪念和缅怀。

  郑大四附院眼科专家陈刚表示,按照严格界定,眼角膜属人体组织,并不属人体器官,这在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条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生活中,大部分市民并不知道这个情况”。

  “目前我国眼角膜捐献还很少,缺口非常巨大。我觉得眼角膜捐献者也很伟大,同样应对他们进行缅怀和纪念。”陈刚说。

  “眼角膜属于器官还是组织,可以在学术上加以区分,但不能拿一个学术上的概念将捐献者区别对待。事实上,器官捐献纪念碑已经存在,只需借鉴外地做法,将器官捐献纪念碑改为器官、眼角膜捐献纪念碑,然后将角膜捐献者的名字也刻上去。关键的问题是,有没有人真正去做这件事!”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一位专家表示。

  在省红会的一份宣传材料上,记者注意到这样一句话:“截至目前,我省已实现遗体捐献268例,器官捐献109例,共获得24对眼角膜……”

  ■链接

  多地将角膜捐献者刻上纪念碑

  2006年3月,上海开通眼角膜捐献者纪念网站。

  2009年,哈尔滨市遗体捐献者纪念碑落成,该碑分为遗体捐献者和眼角膜捐献者两部分。

  2011年4月3日,全国首座眼角膜捐献者纪念碑在天津落成。

  2014年,长沙建遗体

  器官捐献者纪念广场,初期刻的298位捐献者就包括眼角膜捐献者。

  2015年3月,常州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纪念碑上新增4个名字,其中包括一名角膜捐献者。

  2015年3月,山东省济南、东营等地市红十字会开始建设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者纪念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