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房松玉 杜明)秋风瑟瑟、落木萧萧。10月29日上午,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将法庭设在距离市区40多公里的英庄镇相子树村,调解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通过让周边村民旁听庭审,用“以案说法”的形式为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
据了解,原告张书敏1935年出生,育有四子,长子李玉哲、次子李玉盘、三子李玉硕(2004年病故)、四子李向阳。被告陈述:“我一直跟随四子生活,长子次子多年来断断续续每年只给我一百元生活费,对我日常生活不管不问,希望通过法院后,老大老二能对我尽赡养义务。”
这是一个寒心的话题,特别是端着洋瓷大碗喝水的八十多岁老母亲张书敏讲述时。
巡回法庭的审判工作选址在相子树村供水站,一个不是很大的院落,却挤满了前来听审的老百姓……
审判工作在瑟瑟的秋风中随着审判长的锤响拉开序幕,书记员宣布完法庭纪律后正式开庭,原告代理人宣读诉状,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并要求长子次子二被告对其履行赡养义务。
然而,年过半百的长子次子李玉哲、李玉盘却认为:不赡养老娘是因为她一直在给四子李向阳干活,如果老娘独自生活不再给老四干活,愿意尽赡养义务,否则就不管老娘。
通过法庭调查,合议庭根据原告起诉和被告答辩,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原告的三个儿子应以何种方式赡养原告。此时,围观的群众在现场认真旁听,并时而私下发出自己的看法。
长子李玉哲认为:“我们一直在说的是赡养水平问题,而不存在不赡养问题。我说要让她轮着住,但老娘说死都不轮……而且,我们的矛盾是从2000年开始的,我在外地,我妈割了我6亩麦子却没给我一丁点儿……”
而老人在休庭期间向本网记者讲述到:“别说去老大那住了,去他那吃顿饭,儿都甩个脸,更别提媳妇儿了……我吃的、用的都是从老四那拿的;这么多年,我都没在老大、老二那见过他们的一碗面、一珠油……”
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卧龙区法院巡回法庭在深入了解双方意见后,决定当庭对案件进行调解。合议庭根据案件实际,对原被告进行背靠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在近4个小时的调解后,巡回法庭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拟写了调解书:被告李玉哲、李玉盘愿意对原告张书敏进行赡养义务,并自2015年起二被告每人每年支付300元赡养费作为生活开支,产生的医药费用由三子另行均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