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错了,我认罪”,昨天下午,保姆杨彩霞哭着多次向自己的雇主张先生道歉。今年7月,因不满工资待遇低,加上张先生的儿子小明哭闹不止,杨彩霞将两根缝衣针分别扎进小明的左右臀部,之后不告而别。因针扎入过深,只得动手术取出,经鉴定,小明的伤情已构成轻伤二级。昨天石景山法院对此案当庭作出判决,杨彩霞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狠心保姆针扎三岁幼童
检方指控,2014年起,杨彩霞开始在小明家做保姆。今年7月31日下午,杨彩霞因小明哭闹心生不满,先在家中将一根断的缝衣针扎入小明的右侧臀部,随后又在楼道中将另一根断的缝衣针扎入小明的左侧臀部。致使小明双侧臀部异物存留,经鉴定属轻伤二级。
小明的父亲张先生8月7日报警,民警8月23日将杨彩霞抓获,两根缝衣针已起获。
昨日,庭审开始前,站在法庭门口候审的杨彩霞就开始哭泣,整个庭审过程,杨彩霞一直哭泣不止,以至于检察官和法官多次提醒其要注意控制情绪。坐在检察官旁边的张先生,死死盯着杨彩霞,而杨彩霞则一直躲避着张先生的目光。
法庭上承认扎孩子有预谋
因为情绪过于激动,杨彩霞没办法连贯陈述事发的经过,只能由公诉人通过讯问方式断断续续还原事发当天的过程。
杨彩霞承认自己确实从针线盒里拿了两根缝衣针,并将针全部扎进了小明的臀部。而当公诉人讯问其为何扎完第一根后还要再扎第二次,杨彩霞没有回答上来,只是低头哭泣。但随后在公诉人的讯问下,承认自己之前已准备好两根针,就是用来伤害孩子的。这也让旁听席上发出一阵唏嘘声。
7月31日扎完孩子后,杨彩霞次日便不辞而别,甚至连行李都没顾上拿。法庭上,杨彩霞说自己扎孩子是因为工资少的问题和张先生产生矛盾,且事发后其也曾打电话给张先生,询问孩子的情况。但这两个说辞均被张先生当庭予以驳斥。
在案的证据显示,杨彩霞作案后,直到8月2日凌晨,张先生才发现孩子的异样,并带着孩子四处就医,8月7日孩子做完手术出院后,张先生才去报警,并认为杨彩霞嫌疑最大。
8月23日,杨彩霞回到张先生家中拿自己的行李时,民警将其抓获。
故意伤害罪获刑一年
案发后,杨彩霞的家人也联系到张先生,一次性赔偿了21000元,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张先生不愿出具谅解书。
昨天在法庭上,张先生表示,其曾自己观察了从孩子体内取出的缝衣针,两根针有被钳子夹断的痕迹,因此可以证明杨彩霞是有预谋的。
庭审结束前,最后陈述阶段,杨彩霞情绪濒临崩溃,泪流满面地说“愿意认罪,不该伤害孩子,对不起孩子,愿意承担后果,希望用一生弥补对孩子犯下的错”。
短暂休庭后,法庭对此案当庭宣判,认为杨彩霞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杨彩霞当庭表示不上诉。
■庭外采访
保姆同雇主系远房亲戚
庭审结束后,北京晨报记者采访了小明的父亲张先生。
记者了解到,1986年出生的杨彩霞是山西人,初中文化,从2014年开始在张先生家做保姆。让人颇感意外的是,杨彩霞竟然还是张先生妻子家的远房亲戚。“当时还特意找个知根知底的,是我妻子老家的人介绍来的,没想到还出了这事。”
张先生说,自己每个月给杨彩霞2800元工资,且包吃包住,和市场上的保姆收入标准差不多,因此并不存在杨彩霞所说的工资低的问题。
说起孩子,张先生显得很心痛。“孩子太小,出事后第一天也没什么异常,第二天才跟我说‘爸爸,屁屁扎扎’,我才摸出孩子臀部有异物。”由于断针在孩子的肌肉组织内游走,因此只能手术取出,“那么小的孩子,全身麻醉,手术做了四个多小时,伤口有8厘米长,我一个当爸的看着又心疼又内疚。”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