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尸父亲“一问三不知”

  乔某在法庭上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予以认可,但对于孩子由“生”到死的过程,他表示什么都不知道。

  乔某说,在交往期间,女友两次怀孕。第一次女友告诉他,孩子生下来就死了,第二次则是女友在生完孩子后,给自己打了电话。他回忆,事发当天早上5点,王某打电话说自己很难受。7点左右,乔某再次接到王某电话说“孩子生了”,乔某马上跟家里说要去趟北京,到达王某住所时是下午6点左右,王某说,“孩子已经死了”。

  王某随即将包裹着孩子尸体的被子撩开给乔某看了一眼,乔某说,孩子胸口带有血迹,但是他没多问。

  对于“一问三不知”的乔某,法官问,“作为一个孩子的父亲,你觉得这一切合乎常理吗?”“不合理。”乔某还是摇头。

  ■ 追访

  检方建议对杀婴母亲量刑3至7年

  王某的辩护人认为王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且有真诚的悔罪表现,希望法庭酌情从轻处罚。乔某的辩护人则强调,乔某在整个事件的前后并未与王某进行协商,也不知道孩子是被王某扎死的。他抛尸的原因只是孩子死了,因此乔某并不存在帮助毁灭证据的主观故意,不构成犯罪。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乔某在明知王某实施了杀人行为的情况下仍帮助其抛弃尸体,应当以帮助毁灭证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两人的犯罪手段情节等各种因素,建议法院对王某判处3-7年有期徒刑,对乔某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施以缓刑。

  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