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 利用在表姐家做保姆的机会,今年58岁的郭某趁家中无人,盗走表姐夫的画作及收藏书画30幅,价值24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郭某因犯盗窃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郭某原在朝阳区某小区的表姐家做保姆,表姐夫谷某是北京某美院教授、画家,家中存放着不少名人字画及自己的画作。
据检方指控,2013年5月,郭某利用做保姆之机,盗走谷某夫妇家中名人字画88幅,价值70万余元。庭上,郭某辩称,她没有盗窃那么多画,因为谷某送了10张画,自己两次共偷了20张左右。
谷某的证言显示,他是一美院教授、画家。2013年3月至9月,妻子的表妹郭某到自家做保姆。10月时,他发现家里吴作人、刘炳森的书法都不见了,因而报警。当时警方联系了郭某的女儿,对方将10多幅画还了回来,于是他便决定不再追究郭某。可11月时,他又发现有几十幅画找不到了。
郭某女儿曾证称母亲盗画。她说,2013年4月,母亲在表姨家帮工。一天,母亲约自己在亮马河桥公交站见面,给了自己好多画,说是谷某搬家不要的画。后来,母亲又拿了两次画,都说是谷某送她的。2013年11月的一天,民警对自己说谷某报警家中画作被盗,自己打电话问母亲,母亲才说,交给自己的画,有的是谷某送的,有的是自己偷的。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鉴于被盗画作的数量及品种,谷某及相关证人证言陈述不一致,且涉案物品均已归还,故最终认定郭某盗窃谷先生画作30幅,价值24万余元,并以盗窃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5年,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