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付栓 通讯员 王小慧)女同事下班后在单位浴室洗澡,一名男同事趁机闯入并在女子身上强行乱摸。昨日,南召县人民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8个月。事后,黄某后悔得滚地大哭。
去年5月25日晚9时许,南召县某局女职工蒋某独自在单位的浴室内洗澡。男职工黄某看没有他人,就进入浴室强行抚摸蒋某。蒋某一边反抗,一边呼喊,黄某惊慌逃离。案发后,黄某潜逃,长期不敢到单位上班。黄某家属事后得知后,多次向蒋某赔礼道歉,并自愿赔偿了高某精神抚慰金5万元。黄某被警方抓获,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不公开审理后作出判决,黄某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宣判后,黄某后悔至极,因为其一时冲动,不仅自己被判刑成为罪人,而且丢了工作,还损失了5万元,他大哭表示服判,不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