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金玺 通讯员汪宇堂)昨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邓州市某学校原教师刘某组织教师替人参加公务员考试一案有了新进展,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该案件也系我市首例涉嫌组织考试作弊案。

  刘某原是邓州市某学校教师,去年8月期间,刘某找到老师付某(另案处理),让其代替张某参加河南省公务员考试。随后,刘某持付某照片办理了相关考试手续,并支付2000元酬劳。笔试成绩通过后,刘某又让付某代替张某参加面试,并提供所需的衣服、交通费用等。

  在面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发现手持张某证件的付某与身份证上的照片相貌有明显差别,便将其带至考务办公室询问核实,确认系付某替他人面试,随后报警。后在付某的指认下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刘某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犯罪,于今年1月10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据悉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我市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件。

  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卧龙区检察院补充完善相关证据等,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行为已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犯罪,该院于近日依法对刘某做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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