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副局长的儿子 边上学边领教师工资
对于焦之勋来说,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2004年冬天,修武县葛庄中心校教师侯某,去台湾结婚一直未回。焦之勋知道后,就想让自己的儿子焦某去顶替。
之后,他对下属交代说,找人代课。因怕人知道,2004年10月份,葛庄中心校负责人先将“工资预算表”上侯某的名字写成另外一人,12月份又改成焦某。2005年10月份,各种手续办好后,工作人员将工资本交给了焦之勋。
实际上,焦之勋的儿子根本就没有去代课,2003年9月份至2008年7月份,他一直在焦作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学。但是,为了表演得逼真,他们却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将焦某填写成:2003年7月毕业于沁阳师范,身份系干部。
从2005年10月至2007年4月,焦某以在编教师身份共计在葛庄中心校领取工资款151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