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惹怒众人俩局长最终丢了官
2007年,4人在全县核编时,主动投案。案发前,退回全部赃款。而事发后,该案在修武县引起了强烈反响,使政府部门和人事部门的形象受到很大影响。
一些在校领导和教师对此曾一度议论纷纷,“他们利用职权让那些没进过校门一天的人成了退休教师,这些根本不应当享受教师待遇的人享受到了国家待遇,而一些长期在教师岗位上辛苦工作大半辈子的教师,因身份不能解决无法享受到国家教师待遇,太不公平了。”
武新华、焦之勋相继于2007年3月份、8月份不再担任原职务,刘淑琴、董小威也分别于2007年6月份、12月份不再担任原职务。2009年3月份,4人被刑事拘留,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2009年9月份,修武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武新华、焦之勋犯“贪污罪”,被判4年有期徒刑;董小威、刘淑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由于不服一审判决,武新华、焦之勋上诉至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12月份,焦作中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