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2797人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79.6%的人说“小区物业收支情况从未公示”是目前物业的最大问题,业主的很多权益都被物业公司侵占了。
小区电梯间的镜框广告、道路两旁的广告灯箱以及地上停车位都是收费的,但这些属于业主公摊面积的收益,不仅很少有物业公司公示,业主也很难从中得到实惠,这些收入基本都进了物业公司的腰包。
有专家认为,物业侵权问题存在的重要原因是业主缺乏维权意识,“业主忍了,认了,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其实,并不是业主不想争,而是业主维权成本实在太高。即便业主委员会出来维权,起码也得经过较长时间的拉据战,弄不好还得上法院解决。由于业主委员会的经费都是由物业公司提供的,这维权费用就成了大问题。所以,很多小区的维权行动都是无疾而终。
这一问题看似不大,但容易造成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对立,进而引发各种冲突。有关部门应该尽快解决小区公共资源收入的分配问题。监管部门有必要出台规定,在要求物业公司向业主公开小区公共部分收益情况的同时,按照合理比例将小区公共资源收入分配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