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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率先出售廉租住房 想买廉租房要看7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3日10:15  东方今报

    昨日,记者从新乡市房管局获悉,新乡市在全省率先尝试出售廉租住房。

  第一批出售房源共1212套,建筑面积达到58620平方米。这批廉租住房出售的均价,暂定每平方米901元~1432.99元,新乡市目前的商品房均价为每平方米2200元,经济适用房均价为1500元。

  申请

  ○必须同时满足6个条件

  12月2日,在新乡市房管局4楼的报名现场,张女士在咨询完工作人员后,一脸笑意。她和老伴都退休了,在这儿看中了一套50平方米大的房子。她算了一下说:“还能负担得起,就看能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了。”

  据现场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第一天来报名的就有100多个。”房管局廉租住房办公室主任赵占景告诉记者,购买廉租住房必须具备6个条件。对于这些条件赵占景坦言“很严格”,“现在是第一次尝试出售廉租住房,房源有限,条件严格也是为了能先满足最困难的家庭”。

  特点

  ○比经济适用房更优惠

  此次出售的廉租住房共计1212套,建筑面积58620平方米。房源有7处,其中康宁家园小区、源湖园小区、康泰苑小区3处已建成,有些已经开始粉刷。快的话,购买廉租住房的市民下个月就能领到房子。

  至于廉租住房出售和经济适用房出售有哪些不同,赵占景说:“经济适用房主要针对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而廉租住房是针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此次廉租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限定为50平方米,而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更大一些。从价格来看,廉租住房享受国家和省里每平方米355元的补贴,经济适用房没有这个优惠。

  ○得一次性付清房款

  此次出售的廉租住房,不能以分期付款形式购买,要求一次性付清。

  针对此次的廉租住房出售,新乡市目前实行轮候办法,此前已经被确认享受廉租住房的新乡市困难家庭可以优先购买。若房源富余,符合新乡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8年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也可申请按成本价购买。

  ○5年内不准上市交易

  关于出售的廉租住房产权的问题,赵占景告诉记者,购买廉租住房的权利人对该房拥有“有限产权”,5年内不准上市交易。5年后上市须补足优惠价款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收益,并由房改部门核准,发放《新乡廉租住房准予上市许可证》,方可上市交易。

  ○还将陆续出售廉租住房

  “在河南省内,新乡市是首个试点出售廉租住房的城市。”赵占景说,“虽然郑州和洛阳也出台了相关规定,但真正开始试点的目前只有新乡市。”

  2002年,新乡市已经开始建立廉租住房保障体系,在最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中试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从2008年开始,新乡市在全市各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配建廉租住房。赵占景主任表示,今后新乡市还将陆续推出廉租住房出售,尽可能满足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要。

  想买廉租住房看看这几步

  购买者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家庭成员只要有1人具备本市非农村入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一年以上;

  申请家庭符合本市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目前是320元/人;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

  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或者抚养关系;

  申请家庭无非生活必需的贵重奢侈物品。

  记清报名时间

  自11月30日起已经正式对外公开发售,报名时间暂定为一周,可能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再作调整。

  申请时带好这些材料

  本人所在区城建局、民政局出具的“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审查证明”,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常住户口本及要求的相关材料。

  等待房改办复核公示

  房改办将委托各个区对申请人进行复核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予以登记,发放《新乡市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认定通知书》,批准其按规定时间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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